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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2011-12

壬辰谈龙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再过不到三个星期,我们又要过农历新年了!           过去好些年,每逢岁末除旧迎新之际,我总喜欢乘机写一写应节杂文,以响应读者。           以往,我多从风水、运程、性格、生肖特征、名人例子、相关成语等多方面着手。但这回,我决定换个方式,比较严肃地和大家谈一谈龙。 龙的传说           谈到龙,应该没有人真正见过!因此,若问龙到底是啥东西?肯定没有人可以正确无误地回答。就只知道:十二地支中,代表十二生肖的动物里头,龙,确实是虚构的。           自古以来,中国人把龙、凤凰、麒麟和乌龟合称为“四灵”,原因认为它们都是吉祥动物;而在中国的神话和传说当中,龙更是一种具有九种动物合而为一的神异动物!但具体来说,到底是哪九种动物,大家却各有其说。正因为这样,大家对龙的形象,自然也就有了争议。           有的说:龙的嘴像马,眼像蟹,须像羊,角像鹿,耳像牛,鬃像狮、鳞像鲤、身像蛇、爪像鹰,但另一个说法则是:龙的头似驼、眼似鬼、耳似牛、角似鹿、项似蛇、腹似蜃、鳞似鲤、爪似鹰、掌似虎!而《尔雅翼》对相传中的龙,又有“九像九不像”的说法。书云:其形有九似∶头似牛,角似鹿,眼似虾,耳似象,项似蛇,腹似蛇,鳞似鱼,爪似凤,掌似虎。还说:龙背共有八十一鳞,具九九阳数;其声如戛铜盘,口旁有须髯,颔下有明珠,喉下有逆鳞……。           那么,到底哪一种说法才算准确?相信没人能说个明白。          曾经有位台湾画家在画龙时,说了个相当有趣的口诀:“一画鹿角二虾目、三画狗鼻四牛嘴、五画狮鬃六鱼鳞、七画蛇身八火炎,九画鸡脚画龙罢。”或许你只要当真把这些都给记住了,也就不难画出一条栩栩如生的龙! 龙的地位           古代传说中的龙,能够升天入地,能为神仙乘驭,来往于天地之间。如黄帝乘龙升天,颛顼、帝喾、启亦乘龙往来。因此,在中国,龙可说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,特别是龙崇拜与政治结合起来之后,它自然就成为了帝王的象征。           但在印度,龙却只不过是一般神灵!在动物崇拜中,唯金翅鸟受到最高的崇拜,而龙则经常是金翅鸟的猎物。传说:金翅鸟每天以龙为食,一天需要一条大龙王,五百条小龙!           从上述两种情况来看,说明了龙的地位,在印度,它是远在金翅鸟之下!但在中国,其地位则相反,是远在凤鸟之上!           同样是龙,在不同的国度里,地位就有所不同!难怪我们常说:同人不同命! 佛教与龙           佛教经论中,有关龙的记载亦颇多。例如:《过去现在因果经》卷一、《修行本起经》卷上、《佛本行集经》卷三十一、《有部毗奈耶破僧事》卷五……等。《太子瑞应本起经》卷下也记载:佛陀在教化优楼频螺迦叶时,曾尝于火神堂中降伏毒龙。此等传说,现今印度的巴路特(Bharhut)、山崎(Sanci)、阿摩罗婆提(Amara^vati^)以及爪哇的波罗浮屠(Buro-budur)等古塔,都尚存有其雕刻。只是,其中的龙,多作人身蛇形之像。           事实上,中国人对龙和龙王(Nāgarāja)的观念,皆从佛经中得来。而古印度人,对龙特别尊敬,认为水中主物,龙的力气最大。因此,也把那些德行崇高的人都尊称为“龙象”。佛教中所说的“西来龙象”,指的便是从西方来的高僧!           谈及龙王,其名目在佛经中更是繁多。有说佛教中的龙,应该是眼镜蛇,而不是传说中的“传统”龙!因为《妙法莲花经》称:龙王有八,一为难陀龙王,二为跋难陀龙王,三为娑伽罗龙王,四为和修吉龙王,五为德义迦龙王,六为阿那婆达多龙王,七为摩那斯龙王,八为伏钵罗龙王。        在学术上,有人指出龙和佛教的关系,确实存有些许争议性。           一说中国的“龙王”崇拜,是随佛教从印度传入的。理由:在中国本土的龙崇拜中,原无“龙王”,而在汉代之前,更只有“龙神”。直到隋唐以后,佛教信仰才传入中国,是时,龙王信仰也随之遍及了中土。        另一种说法是:印度佛教中的龙,是由中国传过去的,经过印度人的再创造,才有了“龙王”的出现。后来,随着佛教东传,“龙王崇拜”又随之回传到了中国。           其实,在佛教“龙王崇拜”传入之前,中国的龙是没有地域性的。当时,由于龙受到各地各族的普遍崇拜,因此被奉为主宰雨水之神。加上中国因受道、儒二教的影响,其龙王信仰也发生了种种变化。           道教认为,中国的龙王,是玉皇大帝的部下;儒教则认为:中国的龙王传说,强调的是仁、信、义、夫妇、弟兄、父女之情,此外,还有善恶之分。           而在印度,龙王是佛的信徒、供养者或守护神。因此,印度人封龙为“王”,给龙造“宫”。不过,龙在印度,其地方神特性较为明显 — 基于龙王种类繁多,各水域都有龙王、龙宫,这也就说明了:龙,只不过是某一水域的主宰神而已。 画龙点睛           谈到龙,自然就会想到“画龙点睛”这个寓言故事了。           话说南北朝时期的梁朝,有位非常出名的大画家名叫张僧繇。据说,他的绘画技术高超,因此,当时信奉佛教的梁武帝,在修建许多寺庙时,都会请他去作画。          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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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手写我心

          打从中学时代开始,我便“醉心”写作。当时,我是学校《钟中校闻》半月刊的“特写”撰稿人,也是该期刊的记者。那段日子里,我勤于写作,作品有散文、影评、新诗、杂文等,多发表于北马一带的报章,如南洋商报、星槟日报、光华日报以及新明日报。           后来,有段很长的时间,因为生活过于忙碌,我停止执笔。直至千禧年过后,我才又重新开始热心于写作。近10年,写过的文章不下400篇,并在2007年年底,开设自己的博客站,学人写博文。           曾经有位老法师建议把我的作品分类,然后为我出版书籍。我婉拒地说:“尽管我喜欢写作,但从未想过要当作家。对我而言,写作是我的爱好,就只希望通过文章,和他人分享自己的一些体会和感受。”           有位刚开始接触写作的年轻的朋友问我:“…… 要怎样才能在短期内把文章写好?”我对她说,写作是门学问,没有立竿见影的方法。若想自己写出好作品,首先应当从阅读着手,因为所有优秀的作家,都从阅读他人的佳作开始。写作初期,或许可以先模仿,但最终你必定要能超越别人,建立自己的风格。           再来,要多写。若时间允许,每天都写,因为写多了,你自然就会摸清写作的技巧。写作和做学问一样,要常磨刀,那是提高写作水平的唯一途径。有人建议,先多写自己吧,这样会比较容易全情投入,对这个观点,我同意。然而,要是自己的生活圈子小,人生经验又不丰富,那么,写起来的东西也就很有限,也可能犯着无病呻吟的通病!           只要多看、多写、多闻,再加上多观察,你自然会找到许多写作的素材。我有个“不良”习惯,总喜欢在听别人谈话的当儿,去抓住他们的只言片语,从中寻找“顿悟”,又或在观赏电影、电视时,注意剧情人物的台词,将一些感人的词语记下,以便从那些话儿里去寻觅写作灵感。所以,要写文章,必需用心观察周围的世界,注意每一个细节。         随着科技的先进,写作已变得更容易。只要灵感一来,我会立即打开电脑,敲键盘,把一些自己的想法和构思都先记下,然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,开始写正文,避免把想写的东西给全忘掉!就像那一回,我在乘搭飞机前往柏斯旅游途中,一有灵感,便即刻拿起记事簿,随便涂鸦,待有机会时,才把那点点滴滴整理,加以完成写作。           我最喜欢在清晨,又或深夜时写作,因为那段时间最幽静,可以让我心无杂念。若不能避免而需要在平时写作,我也会吩咐身旁的人尽量不要打扰,更会把自己的手机关上,找个舒适、安静的环境,集中精神,我手写我心。           写作除了要有灵感,还得有有创意。我对那位刚学习写作的年轻朋友说,你写的东西,未必一定全部都是“真”的!文章内容,绝对可以真真假假,假假真真。若能尝试一些与众不同的表达方式,再把自己的想法渗入,让读者走入你的内心世界,这样,你就算是成功了。           当然,在文章发表之前,你肯定要花些时间,将写好的文稿多看几回,从而加以修饰、推敲,并把一些冗长的“废话”去掉。写文章,不必依靠华丽词藻的堆砌,而是要懂得精心挑选词句,就像女人化妆一样,要能把妆化得自然,那才是最高境界。           好的文章,未必一定要写得长!若能写得短小精悍,吸引读者,就已算是成功。再说,写文章,一定要有感情,因为在很大的程度上,它表现了作者的内心,要是连作者自己都感动不了,那又怎样去感动读者?           我虽然写过好几百篇文章,但不是每篇都是满意的作品!若想把文章写好,你就必需学会接受别人的批评,忠诚的反馈,有助于我们进步,见多识广。倘若只学会沾沾自喜,你就只好选择停留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,没有进步了。           写作,没有什么特别技巧;只要能做到我手写我心,那已经很难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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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 我向来很注意广告。           对我来说,广告非但可以让人从中获得最新资讯,了解新发明和创造,同时,也能叫人增长知识,扩大视野,活跃思维。           广告的范围很阔、很大,除了报纸、杂志、招贴、海报、包装等,还有电视、电影、幻灯片、直邮……,甚至电台广播的。无论哪一类广告,我都喜欢。因为,我认为:只有通过广告,才能叫消费者从中了解各类商品的性能与用途。           再来,广告在传递经济信息方面,可以说是最迅速、最节省和最有效的。要不,商家也就没有理由要花那么多钱,去聘请专人为他们的产品设计广告了。广告的功能是特大的!所以,我们才常说:货好,也还得宣传巧!           好的广告,不单可以让人视为一件精美的艺术品,还可用来协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道德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培养人们的精神文明,陶冶人们的情操。           而我,就经常把广告当成艺术品来欣赏,并加以联想。           迩来,电视上不时播映一则啤酒广告(片名“盗劫”),内容讲述一班人如何精心策划“劫”车,然后把一辆载满啤酒的卡车吊到高楼处;之后,大伙便在那里将卡车后门打开,取下劫来的“胜利品”,为自己所谓的“一个完美策划”干杯!           我个人非常抗拒这则广告的表现手法!连我那7岁的小孙子,也会说:“我不喜欢这则广告!”问他为什么?他回答,说:“这种行很不道德。”我想,要是连小孩都会这么想,那么,我们要非议的可是这则广告的“背后思想”了!我每一次看到这则广告的播映,就会重复地问自己:“到底是哪一个广告界的“达人”想出来的点子?”我真为他或她感到悲哀。           不可否认的,人是有欲望的动物,但是,一旦欲望过度了,就会变成贪欲!倘若只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不择手段,那就更恐怖、更要命了。要知道,贪欲可使一个人由高尚变为卑鄙,清廉变为贪婪,善良变为凶恶,好可怕!           难怪古人云:“一念之欲不制,而祸流于滔天。”因此,我们绝对不可以让欲望支配,不能去当它的奴隶。要是一个人不懂得抑制贪欲,最终,他肯定会物欲横流,滋生邪念,走上邪路!           所以,要加强品德修养,就得自觉、克己、节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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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 前年腊月回乡探亲,无意间发现槟城浮罗直滑(Pulau Tikus)一带,竟然还有旧式华人经营的理发室(见图)存在!           我兴奋地推门进入理发室,为的并非重温旧梦 — 到里头护理头发,而是找那位年迈的理发师闲聊,想了解为什么像他这样经营方式的理发室,仍然可以在当今21世纪里生存。           老理发师傅只给我说了6个字:“老字号,老顾客!”他说的,倒是道理,因为只有像我这么一把年纪的人,才会对他那“残年”的老店发生兴趣。           回想过去,早年在新马一带经营理发室的大多数是华人,印度人也有,但不多,而马来人,则较为少见。而今,三大民族各自经营的理发室,却比比皆是。 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三十年前,我每月都会按时走进理发室,让理发师给我进行基本头发护理。但近十年,我却只能每隔两、三个月才到理发室去转一回。这么做,并非为了省钱,而是我已经没有什么头发可以让理发师再为我加以护理了!           以往,我们把基本头发护理说成剪发,既是请理发师为我们修剪头发。如今,大多数人却早已改口,说是理发,殊不知“理发”其实还包括了洗头、吹头发、染发、定型等。到了后期,还有为顾客挖耳朵、按摩头皮、脸部和肩膀的,但这些服务,也只有在发廊才能获得提供,一般理发室是没有的。           直至上世纪80年代,由大城市女性经营的理发室,也犹如雨后春笋,处处可见。据知,一些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这类理发室,除了理发,还有“个人特别服务”可提供!不过,这种“变相”理发室,也随着时代的变迁,逐渐消声若迹。          至于我们经常去做头发护理的地方,到底应该称之为理发店,还是剪发室比较贴切?对这一点,也许真的已没有深入探讨的必要。反正,不管是理发抑或是剪发,我们的目标都也一样 — 请理发师为我们的外型加以美化,让别人在外观上觉得我们整洁、精神、好看!           有件趣事:当时,我还在上中学……。           离我住家不远处,有家由印裔仁兄开设的理发店,收费低廉,只供修剪头发,没有洗头或吹头发等服务,而其设在大路旁几棵椰下的小“店”(其实,那来的店?那地方也只不过约5尺乘5尺面积!),依然高挂“理发店”三个大字!对我来说,它顶多只能称 “室”!因为,要是前去剪发的人一多,其余的人就得蹲在树下等候;大热天时,还得撑伞遮荫!。前年回乡,我特地跑到那里去一趟,但发现那家“传统理发店”早已人去楼空,不知所踪了。或许超小型理发室,早已没落,要不,便是面临青黄不接的窘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现今,除了为成人理发,开设专为3岁或以下的孩童提供“修发”服务的也大有人在!由于这个年龄层的孩童,对理发多具恐惧感,因此,一些理发师便别出心裁地将“娱乐”和理发融为一体 —— 在给孩童进行头发护理的当儿,也让他们观赏之前预录好的电视节目又或卡通片,让孩童们摆脱“强迫”感,而尽情享受理发的“乐”趣。           不管怎么说,从古至今,不论是剪发、修发,抑或理发,这一行业一直以来都是专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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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口难言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随着雨季的到来,大家似乎都变得很容易伤风、感冒!            打从柏斯回来不久,我便开始咳嗽,尤其在晚间,更是咳得好辛苦。为此,我曾经有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好,最终,导致睡眠不足!而白天里,我又不时地打喷嚏,甚至还流鼻涕!这下子,我可完全明白过来 —— 我是严重感冒了。然而,我就是很固执,尽管知道自己已打败仗,但却死也不肯去给医生看,原因我害怕吃西药。           向来,我总相信小病是福。所以,伤风、感冒对我来说,那根本就不算什么,不就只是给自己一个增强免疫力的机会吗?           这次,我虽然严重感冒,但也只管自己“乱”服药!先是随意到西药房卖樽现成咳嗽药水回来服用,再不见效,才到中药行那里喝些特效凉茶、止咳药什么的,自行当起“医生”来!其实,服食止咳药,首先还得弄清楚到底自己患的是热咳,抑或是寒咳;要是不懂得对症下药,那就只会让病情更容易恶化。           为了帮我止咳,老伴也不断地给我煎了些中药,但就是不见效。就这样,我一拖再拖,竟然拖了整2个星期!幸好我不曾发烧,所以也没什么大碍。后来,我逐渐感觉到嗓子异常难受,先是疼痛,接着便咽下不了东西!再过一天,喉咙更是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,连吞口水也成了问题!那种感觉,真叫人难受。           11月19日早上,病况急转直下,我忽然嗓音嘶哑,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— 我失声了!           那时,我才开始发慌!原因当天上午我有堂课要讲,忽然变成“哑巴”,你教我该怎么办才好?我总不能仅在课堂上给学员们比手划脚,然后又在白板上书书写写些什么的,是呗?幸好,还有老伴当后盾,临时给我代课去。           事后,我才发现,原来我因经常缺水(从小就没养成自动喝水的良好习惯),所以才会导致喉咙干涩,引发咽炎。当然,失声的原因很多,我也不排除自己是因为感冒而受到细菌感染,才引起咽喉炎症的。           幸好,失声只不过是因为咽喉发炎而影响了声带的发声,并不是什么病毒的变异,所以,也就没必要惊恐。再说,只要多喝几杯罗汉果(煮水),顶多一天,便会找回原先失去的那把声音。           尽管如此,在我失声期间,总算让我领悟到了没有声音的痛苦,更体会了有口难言的滋味!这一切,可都不好受啊。           人,是不是总要等到失去了某样东西时,才会去珍惜它的存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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